-
2022年端午放假通知
關于2022年端午節放假的通知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安排,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2022年端午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2年06月03日(周五)至2022年06月05日(周日)放假休息,共3天;請各位同仁做好本部門的節前工作安排,并檢查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關好門窗,確保辦公場所的安全、有序。全體員工在節假日期間,請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疫情期間,按國家規定盡量保持無事不出省,如有外出,請提前與公司告知申請。請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安全度過假期。提前祝各位同仁假期愉快!特此通知! 行政部 2022年06月01日
發布:2022-06-01 瀏覽:1990 -
關于2022年勞動節放假的通知
關于2022年勞動節放假的通知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安排,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2022年勞動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2年04月30日(周六)至2022年05月04日(周三)放假休息,共5天;2022年04月24日(周日)、2022年05月07日(周六)正常上班。請各位同仁做好本部門的節前工作安排,并檢查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關好門窗,確保辦公場所的安全、有序。全體員工在節假日期間,請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疫情期間,按國家規定盡量保持無事不出省,如有外出,請提前與公司告知申請。請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安全度過假期。提前祝各位同仁假期愉快!特此通知! 行政部 2022年04月18日
發布:2022-04-18 瀏覽:1894 -
關于2022年清明放假的通知
關于2022年清明放假的通知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安排,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2022年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2年04月03日(周日)至2022年04月05日(周二)放假休息,共3天;2022年04月02日(周六)正常上班。請各位同仁做好本部門的節前工作安排,并檢查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關好門窗,確保辦公場所的安全、有序。全體員工在節假日期間,請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疫情期間,按國家規定盡量保持無事不出省,如有外出,請提前與公司告知申請。請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安全度過假期。提前祝各位同仁清明節安康!特此通知! 行政部2022年04月01日
發布:2022-04-01 瀏覽:1844 -
關于2022年春節放假的通知
關于2022年春節放假的通知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安排,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2022年春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2年01月31日(周一)至2022年02月6日(周日)放假休息,共7天;2022年02月7日(周一)正式上班。請各位同仁做好本部門的節前工作安排,并檢查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關好門窗,確保辦公場所的安全、有序。全體員工在節假日期間,請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疫情期間,按國家規定盡量保持無事不出省,如有外出,請提前與公司告知申請。請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安全度過假期。祝各位同仁春節快樂!特此通知! 行政部 2022年01月28日
發布:2022-01-26 瀏覽:2072 -
2021年五一勞動節放假的通知
關于2021年五一勞動節放假的通知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安排,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2021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1年05月01日(周六),2021年05月02日(周日),2021年05月03~05日放假休息,共5天;2021年04月25日(周日),2021年05月08日(周六)上班。請各位同仁做好本部門的節前工作安排,并檢查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關好門窗,確保辦公場所的安全、有序。全體員工在節假日期間,請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疫情期間,請大家盡量保持不出省,如有外出,請提前與公司告知,請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安全度過假期。祝各位同仁節日快樂!特此通知! 行政部 2021年04月21日
發布:2021-04-21 瀏覽:2790 -
關于2021年清明放假的通知
關于2021年清明放假的通知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安排,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2021年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1年04月03日(周六)2021年04月04日(周日)2021年04月05日(周一)放假休息,共3天;請各位同仁做好本部門的節前工作安排,并檢查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關好門窗,確保辦公場所的安全、有序。全體員工在節假日期間,請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疫情期間,請大家盡量保持不出省,如有外出,請提前與公司告知,請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安全度過假期。祝各位同仁節日快樂!特此通知! 行政部 2021年03月29日
發布:2021-03-31 瀏覽:2248 -
關于2020年中秋國慶雙節放假的通知
關于2020年中秋國慶雙節放假的通知根據國家相關部門安排,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2020年中秋國慶雙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0年 10月01日(周四)至2020年10月08日(周五)放假休息,共8天;2020年09月27日(周日)正常上班,2020年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請各位同仁做好本部門的節前工作安排,并檢查相關設施、設備,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關好門窗,確保辦公場所的安全、有序。全體員工在節假日期間,請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疫情期間,請大家盡量保持不出省,如有外出,請提前與公司告知,請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安全度過假期。祝各位同仁節日快樂!特此通知! 行政部 2020年09月25日
發布:2020-09-25 瀏覽:2116 -
常州市2017-2018年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2017-2018年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 常政辦發〔2016〕151號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及省人民政府授權,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常州市2017-2018年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目錄》),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2017-2018年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見附件) 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各類項目單項或批量預算達到30萬元(含30萬元)以上。(指未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貨物類、工程類、服務類項目單項或批量預算達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實行公開招投標;工程建設項目按省政府蘇政發〔2004〕48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有關要求 (一)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市級投融資主體單位(包括納入投融資主體單位管理的體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使用除經營性收入以外的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實施政府采購。 (二)各預算單位應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制定好單位內部政府采購管理規定,具體要在政府采購的組織、預算、計劃、實施、驗收、監督、績效等方面明確內部工作機制。 (三)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 無論是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還是分散采購(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或經批準自行采購),均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進行。 1.對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采購項目,實行集中采購,采購人必須依法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2.部門集中采購是指針對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后,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實施的政府采購組織形式。對納入部門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可由本部門內設的專職政府采購機構負責組織采購。部門集中采購機構按要求每月向財政部門報送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 3.對未納入政府采購目錄但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分散采購項目以及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帶“﹡”項目為有特殊要求的專用采購項目,采購人可委托在財政部或江蘇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網站“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中的本地代理機構代理采購,也可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人因特殊需要實行自行采購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分散采購項目仍按《常州市政府分散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常財購〔2009〕6號)執行。財政及有關部門對采購過程進行監督,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自行采購)按要求在簽訂項目采購合同后向財政部門報送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 (四)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不論集中采購還是分散采購,均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為其他采購方式的,必須按照《常州市財政局關于變更政府采購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常采購〔2015〕6號)及補充規定的要求,獲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五)采購人應根據《政府采購法》有關要求,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并按規定定期上報政府采購計劃,經財政部門批復同意后執行。對未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及計劃的采購項目,財政部門可以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六)實物配發項目上報時間截止為3月底、6月底、10月底,經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后,采購人自行選擇中標(成交)供應商供貨。 (七)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推動節能減排、促進環境保護的強制采購、優先采購政策。按照“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標明的節能(節水)產品類別,執行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規定;對“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產品實行優先采購。強化綠色采購執行機制,不斷提高綠色采購份額。 (八)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必須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一系列政策,在政府采購中取消不合理資格條件限制,不斷提高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企業的比重,促進符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產品、服務、信譽較好的中小企業發展。 (九)對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以直接進口或委托方式采購進口產品的政府采購活動實行審核管理。采購人需要采購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獲得財政部門核準后,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財庫〔2014〕215號)執行。 (十一)財政部門應會同紀檢、監察和審計等有關部門,開展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重點對采購人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執行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情況,是否存在規避政府采購管理的行為,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按《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十二)駐常部、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按屬地管理原則,原則上參加我市政府采購。 五、各轄市、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基礎上作適當補充,并可對本集中采購目錄內項目的起點金額、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適當向下調整。 六、采購目錄及有關標準由常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常州市2017-2018年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點擊下載)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發布:2020-08-18 瀏覽:2004 -
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在常高校、科研院所科研 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在常高校、科研院所科研 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各轄市(區)財政局: 為解決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儀器和實驗設備采購問題,提高采購效率,促進我市產業科技創新,根據財政部《關于完善中央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6〕194號)和江蘇省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省份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發〔2016〕107號)文件精神,現將在常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組織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各類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活動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執行。 二、在常高校、科研院所采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應按規定做好專家論證工作,參與論證的專家可自行選定,專家論證意見隨采購文件存檔備查。 三、在常高校、科研院所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按《常州市財政局關于變更政府采購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常財購〔2015〕6號)的規定執行。 四、在常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可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外自行選擇評審專家。自行選擇的評審專家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應嚴格執行回避有關規定。評審活動完成后,在常高校、科研院所應在評審專家名單中對自行選定的評審專家進行標注,并隨同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告。 五、在常高校、科研院所應按照《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的規定,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規定,加強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的內控管理,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相關規定,主動公開政府采購相關信息,做到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的全程公開、透明、可追溯。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常州市財政局 2017年7月25日
發布:2020-08-18 瀏覽:2155